為了提高學生一次就業穩固率和優質就業率,學校專門成立了就業安置辦公室,負責學生的就業安置工作。幾年來,學校在就業安置上實行積極穩妥的政策,分別與全國近百家大中型企業簽訂用工協議,建立了牢固的合作關系,學生畢業后可安置到青島、煙臺、威海、日照、上海、天津、蘇州、南京等地就業;對安置到用人單位實習就業的學生,學校派專業教師跟蹤指導,所安置的學生在試用期后,月收入在2500—4000元,并交納“五項社會保險”;學生實習上崗后,學校負責跟蹤服務二年。由于企業生產減員導致學生失業或待遇未達到招生簡章所承諾標準的,由學校重新安置就業。